摒弃“双标”,律人先自律

文章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龚主苗 发布时间:2020-08-04 17:13 点击数: 字体:

双标(双重标准)是一个最近比较流行的网络词,是指用不同的标尺来衡量两个及两个以上物品或事件。比如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标准不一样,再如家长不许孩子玩手机,自己却无所顾忌长时间玩手机,还会用各种理由和借口来为自己辩解,这就是典型的“双标”行为。作为党纪国法“护卫使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要摒弃“双标”行为,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律人先自律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作风约束好自己,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使命。

律人先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经常对照《准则》“镜子”照一照、对照《条例》“尺子”量一量,牢固树立“自查”意识、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识,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制度规范和严格管理来框住自己,把党纪国法铭刻在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处处自醒自律,事事慎独慎微,经得起考验,抵得了诱惑,管得住自己。摒弃“双标”行为,时刻警醒自己,要求别人做的事自己必须首先做到。

律人先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之基。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有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变形心理,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看似是监督别人的工作,实际上监督者首先要被监督、经得起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其他干部当做工作参考,每个纪检干部都是全体纪检人的 “代言人”,稍有不慎就会给整个队伍带来负面作用和影响。如果从事监督执纪的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了一尺,那么反腐败工作离中央要求就会偏出一丈。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秉公用权,摒弃“双标”,坚持自省自律自警,始终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使用手中的监督权,达到监督执纪问责精准、高效。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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