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为政者,廉以洁己,慈以爱民”。但在从政这条道路上,一些为政者却走上了“歪路”。对于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对于权钱更是“前腐后继”。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结果免不了权钱两空,落得牢狱之灾。
央视新闻网曾报道,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这是典型的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将职权作为徇私的砝码,最终滑向违法乱纪的深渊,等到幡然醒悟时却已面临牢狱之灾。诚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任英杰在忏悔书中反思所道:“放松思想的改造,全力畸变扭曲;生活腐化堕落,一再越过底线;党性彻底崩塌,陷入罪恶深渊”。
“欲虽不可去,求应有所节”,人的欲望虽然不可能完全去掉,但需要自己去控制。职权对于廉政者是一条通天的长梯,对于贪腐者更像一把自刎的利刃。自建国以来,落马的官员数不胜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刚开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在政治上坚定信念,在生活上保持原则。但是当手里的权利逐渐变大之后,面对各种诱惑却迷失了本心,忘记了党性原则,最终沦为阶下囚,被永远的钉在了共和国的耻辱柱上。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纪国法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也是为官从政者必须恪守的底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时时自我反省,要严以修身勤于律己,要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防线。
“慎则祸之不及,贪则灾之所起”。廉洁与贪腐就如同天使与魔鬼,为官者擅长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自然内心踏实。若是被权钱蒙住了双眼,便会如履薄冰。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党纪国法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不论工作还是生活,严格约束自己,严守用权界限,严把生活作风,做廉政的带头人、拥护者,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