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纪律教育 助力干事创业

文章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石践 发布时间:2024-06-03 10:23 点击数: 字体:

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抓好纪律教育,助力积极担当作为、勇于干事创业,努力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纪律是镜子,首先照自己。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将自己的言行举止与《条例》相互对照,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对标对表中,深刻找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知不足而后进、弥差距而前行”。以纪律为标尺,不断校正工作和生活中的偏差,知行合一、修身正己,进一步激发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党员干部要在干事创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要遵纪守规、有所不为。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决不能突破,“红线”决不能跨越,原则决不能放弃。党的纪律规矩明确要求不能干的,我们就必须不折不扣地“不为”。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踩“红线”、不闯“雷区”、不打“擦边球”。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在纪律规矩范围内工作生活,在党纪党规画出的“圈”内积极作为,才能在干事创业中求真务实、善作善成。

实干是根本,担当显作为。《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旨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怠政懒政、不愿作为、不肯担当,与纪律的初衷背道而驰,与干事创业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党员干部要对照纪律规范,拓宽干事创业的思路,磨练干事创业的本领,提高干事创业的水平,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在抓好纪律教育中,把遵规守纪作为干事创业的“安全带”,进一步激发“想干事”的热情,增强“能干事”的本领,达成“干成事”的目标,在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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