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7 16:20 点击数: 字体: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吴秀聪等人违规接待问题。2020年7月,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吴秀聪、副主任邓培违规套取工作经费5600元,用于支付招商引资接待中的娱乐消费。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吴秀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官元九年制学校校长陈新科等人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7月至2022年2月,官元九年制学校校长陈新科、总务主任周联、会计陈小平等人商议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85543元用于公务接待和发放教师补助等。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陈新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联、陈小平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其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大道九年制学校原校长杜卫军等人违规列支烟酒款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时任大道九年制学校校长杜卫军、总务主任王贵东违规列支烟酒款1070元。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杜卫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贵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城关镇肖家坝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徐运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徐运铎虚列支出12000元,截留集体收入11500元,违规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补助。2022年7月,徐运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五、南宫山镇红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陈启海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陈启海三次违规接待,并安排烟、酒等物共计1160元。2022年7月,陈启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年磨一剑,经过持续整治,岚皋县“四风”问题面上得到有效遏制,节日风气总体持续向好,但上述案例再次表明,个别领域和部门滋生作风顽疾的土壤未消、病根未除,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红线,翻新花样搞“四风”,必须坚决查处、从严治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时刻警觉享乐奢靡的严重危害和现实风险,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节日病”“常见病”等歪风邪气,坚决反对“舌尖上的浪费”等享乐奢靡之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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