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岚皋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为政不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官元镇龙洞村村会计刘良华漏报贫困户死亡信息,贻误工作问题。2017年11月1日,龙洞村通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对建卡贫困人口自然增减问题进行了调整部署,作为负责扶贫工作信息报送的村会计刘良华未认真履行职责,粗心大意,漏报贫困户死亡信息,导致死亡人员在国办系统中未及时进行标注,被上级检查组工作人员发现,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19日,刘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门镇松林村村会计董正学漏报贫困户死亡信息,骗取五保供养金等问题。2017年10月,董正学在负责上报松林村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工作中,明知贫困户宋某春已死亡,却未将其死亡信息上报镇扶贫办,导致宋某春的死亡信息在国办系统中未标注,被上级检查组工作人员发现,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4日,贫困户董某林(由董正学监护,系叔侄关系)因病死亡,同年10月底,董正学利用上报特困人员死亡信息的职务便利,将董某林死亡时间晚报三个月,骗取五保供养金和取暖费1840元,此款被董正学支取使用。2018年5月18日,董正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镇民政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