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移民开发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4 17:28 点击数: 字体:

     2016年10月下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反馈了我局在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工作开展4个方面的5个问题。我局党组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每一问题都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股室,逐条逐项抓落实。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少数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监督执纪不力,规矩、纪律意识淡薄,政治敏锐性不强,存在上班期间脱岗、串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夯实责任、强化管理两方面进行了整改。在夯实责任方面,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从严治党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进行明确,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在强化管理方面,一是党组班子成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分管股室的日常管理,对干部在履行请销假和临时离岗手续、串岗聊天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提醒谈话,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自己找、相互评的方式,查找个人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工作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积极整改;三是进一步细化股室岗位职责并制作岗位职责牌,强化工作任务督办,严肃日常考核,让每名干部职工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做到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我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及时、不坚决,2013年存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后,县纪委对该问题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组织人员对此事严肃地进行了调查。经证实,此事系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跑办项目所消费,因报账不及时而致使账目出现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才核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一是进一步要求全体干部在财务报账方面要真实、及时,对每笔发生的业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真实的票证,财务监督小组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账务核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二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管理支出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文规范。

  • 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我局班子民主决定事项透明度不高,少数干部不理解决策意图,误解政策来源,出现猜疑、遐想问题,单位内部存在不稳定因素。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制度》、《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方案》,积极促进民主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开展定期谈话,并规定了“七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积极通过谈心谈话化误解、通民意、促团结;三是在重要事项及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时,局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积极通报决策依据和意图,促进了决策的透明、认同和执行。

 四、小额项目招标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我局的小额项目招标形式不够规范,招标组织形式过于简单,没有成立专门的招标领导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实际操作中参加人员结构不合理,竞争性谈判缺乏实质内容。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有关要求进行竞标,及时邀请财政局、派驻纪检组等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三是认真收集有关招投标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影像资料、过程资料等,使小额项目招标的过程资料真实完整、有据可查。

五、后扶项目遴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我局在后扶项目的选择上不够精准,扶持效果不佳。针对上述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安康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项目选择要充分征求移民群众的意愿,并严格按照后扶项目管理“六步工作法”(即项目遴选到现场、项目初设到现场、项目开工到现场、项目施工到现场、项目初验到现场、项目终验到现场)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数量,力促项目建成见效、群众受益;二是为进一步提高生产开发类项目的投资效益,促进移民群众切实增收,我局积极探索推行“龙头企业+基地+移民户”产业发展运作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促推库区移民产业提质增效。

目前,整改工作的很多措施还在执行中,一些措施还需要在落实中进一步细化、深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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