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岚皋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紧贴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加强调查研究,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以整改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促进审判队伍建设、当前正开展的“无讼新村(社区)创建”和全国坚决攻克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迅速制定出台了《关于县委巡察组对县法院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染华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整改责任部门针对整改内容对整改方案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并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院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三)强化正风肃纪。在整改前,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整改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一边搞整改、一边依然存在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刹住身边的不正之风。整改期间,纪检组通过抽查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各部门、各法庭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了整改工作迅速推进。
(四)强化建章立制。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对财务管理、党建、执行工作等方面制度进行了梳理,并分门别类上传到内网制度建设专栏,以供干警随时查阅学习,真正使整改促进法官干警队伍管理的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1:班子整体理论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学习了《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再次明确了党组书记组织政治学习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申了党组中心组的组成及职责、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目的要求、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等。二是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完善个人“学、改、做”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怎么学、怎么做。三是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各3次,再次学习了习近平同志来陕视察讲话、娄勤俭同志在省委十三届全委会上的报告、毛万春同志来安调研时的讲话,以及县委、省高院、市中院领导近期讲话,并要求每位党员同志作了学习笔记。四是分别由政工科、党支部迅速分类、整理、完善了党组和党支部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问题2:调查研究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和落实党组班子调研制度,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司法为民、深化司法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每年全国法院论文选题范围,确定7个以上专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二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每人每年围绕1个重点研究课题展开调研,每人每年撰写1篇以上高质量地调研报告或论文。
问题3:对干部关心培养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必谈、党组成员与分管干警必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必谈制度,在涉及人事调整、立功授奖、员额法官推荐等与干警个人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按照“三个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8月份开展的第二批员额法官推荐中,与具备遴选条件的11名干警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确保了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顺利进行。二是下大力气为干警争取待遇。通过反复向县委汇报沟通,为我院配备了1名党组副书记,对部分庭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新提拔了2名副科级干部。在全市乃至全省大部分法院都未落实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前8个月绩效奖金的情况下,我院积极协调沟通,在全市率先落实了上述时间段的绩效奖金,并按规定发放到人。对2011年以来应享有但因政策原因始终未享受审判津贴的16名法官,通过长达半年的汇报沟通和反复协调,于9月15日落实了专项资金,对2011年以来的审判津贴进行了补发。三是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岚皋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重申政工科对组织培训的工作责任,对省市县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并对参加培训情况一律上传到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确保每名干警达到要求的学习课时。8月份,开展了全省公务员网络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了县上的纪检干部培训班、省高院组织的政工人事培训班和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班等。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1:班子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在安排好、督促好、落实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抓好党风廉政、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法院工作要点等各项文件,党组成员对认识好、履行好、落实好“一岗双责”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二是认真学习了《关于党委党组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加强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切实提高部门负责人和党组成员对抓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以廉洁司法为核心,组织开展了“作风建设月”、廉洁司法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等活动,通过讲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全力提升法官干警在党意识。
问题2:监督责任履职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常态化。利用周五例会学习,加强对法官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上下班、办案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遵守上下班纪律、未完成季度办案任务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共发上下班情况通报两期、下发审判管理通报3期。对3起群众举报进行了函询和核查,经核查,确认举报情况不真实,并向县纪委进行了反馈。对一名中午违规饮酒的同志,通过调查核实,给予了党纪处分。
问题3: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2014年制定的《岚皋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上传到内网,督促法官干警点击阅读,并在周五例会上进行学习,切实提升干警对本院制度的熟知熟用。二是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发给每位党组成员,并随同发送通知,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按期到一楼大楼值班接访。
问题4: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县上出台的相关制度再次进行学习,对公务接待、报销等相关环节再次重申。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务监督领导小组会审会签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透明。三是对2015年两次共1540元的账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现,2015年10月8日列支的940元餐饮费是为接待省高院国庆节明察暗访组一行支出,故无公函;2015年11月16日列支的600元餐饮费是为接待丹凤县法院一行四人来岚办案支出,无公函。对无公函进行接待的问题,看似小问题,但缺口一旦打开,可能会成为大问题,故还组织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财务报销等制度进行了再学习,要求各自都要按照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履行职责。
问题5: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执行力量。对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为执行局增加了1名法官、1名书记员。在法警大队指派2名法警随时协助执行局人员外出执行。增派专职司机1名,配备了执行专用车一辆、执行指挥车一辆。二是增强执行合力。联合县扶贫局下发《关于开展“扶贫执行”活动的通知》,提请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增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实施细则》,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广泛参与”的联动执行机制。三是开展了系列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春季集中执行大会战”和“扶贫执行”等专项行动,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强化执行措施结果运用。用活用好执行强制措施,综合采用查封、冻结、划拨、罚款、拘留等措施,发挥了震慑作用,提升了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截止目前,我院受理执行案件404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5572.41万元,同比增长28.9%,执结275件,执结标的额9089.82万元,执结标的增长60.15%,执结标的增长率位居全市县区法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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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