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公产局)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02 10:36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8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岚皋县财政局(公产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财政局(公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切实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引向深入,凝心聚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把边查边改、立知立改贯彻始终,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入整改、持续整改;针对我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专项整改。整改要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三、主要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不够到位,业务工作安排部署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较少。

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高从严治党水平。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县委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责任领导:马琴)

二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深入,领导与干部谈心交流较少。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县纪委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狠抓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落实每半年与一般干部谈一次心,每季度与股室负责人谈一次心。同时用好四种监督形态监督管理干部。(具体责任领导:余辉)

三是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措施: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 “三会一课”中。(具体责任领导:谢克斌)

四是没有严格执行干部帮扶的相关政策,科级领导只包挂了两户贫困户,一般干部只包挂了一户贫困户。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干部帮扶计划,将脱贫指挥部给我们划定的深度贫困村民主镇新风村贫困群众纳入干部帮扶范围,达到科级领导帮扶3户以上、一般干部帮扶2户以上的要求。(具体责任领导:何建华)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业务之外的政治学习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体责任领导:谢克斌)

二是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均衡,支部督促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地方性规定、制度的学习,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具体责任领导:何建华)

三是干部流动性不强,内部交流不够,对年轻干部培养不足,对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所影响。

整改措施: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实现人员多岗位锻炼,对股室负责人、财政所长原则上三年一轮岗,以增强队伍活力,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选调、招录等形式储备一批年轻财政干部,将优秀的年轻财政干部选派到基层一线锻炼,积极推荐培养后备干部。(具体责任领导:谢克斌)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在干部管理上存在纪律不严明的现象,不敢动真碰硬,缺少对干部的批评教育。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充分运用警示提醒、函询、约谈、批评、组织处理等形式教育管理干部,通过干部作风百日整治行动,抓出为政不为典型,提升财政干部队伍干部作风。(具体责任领导:马琴)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还不到位,落实力度和效果不明显,如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大而笼统,责任夯实不全面。

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按照纪委要求,按时完成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考评系统,确保单位及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考评为优秀。(具体责任领导:余辉)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具体,压力传导不够,对干部职工管理、监督、教育不到位;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百日整治”行动,采取“四责管理”方式进一步干部强化责任担当,锻造干部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具体责任领导:马琴)

二是存在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政局内控制度学习执行,同时单位根据各股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通过 “以责定岗、因岗定职、因职担责”的方式理清干部行政权责清单,将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等责任夯实到岗到人,明确干部职工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具体责任领导:陈英勇)

三是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如在2014年度存在核销会议费、培训费无相关文件通知的问题;在2014、2015年度存在公务接待无接待函或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机关财务核查,按要求补齐补全印证资料。二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财务管理运行。加强对全县财务人员的指导、培训,定期深入基层督察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审核的把关。(具体责任领导:何建华)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崔万杰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各分口责任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组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各负其责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责任追究。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顶风违纪、整改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局党组要从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履行责任不到位, 导致不正之风蔓延、顶风违纪问题多发的股室和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促指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理清各自分工责任,加强配合支持和相互协作,对搞形式、走过场、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 要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巡视整改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的报道, 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 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2521132;邮政信箱: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街126号财政局,邮编725400;电子邮箱:892866308@qq.com。

 

 

岚皋县财政局(公产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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