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新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
要紧盯关键少数,做到以上率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牢牢牵住了“牛鼻子”。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关键少数”的带头躬身践行,模范执行新《条例》,就会成为无声的命令、强大的感召,就能让下级党组织看到榜样,让“绝大多数”看到标杆,产生潜默移化的影响,形成共鸣,推动新《条例》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要聚焦组工干部,做到知行合一。“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组工干部作为新《条例》的执行者和践行者,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关键所在,广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会新《条例》精神,切实将《条例》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首先要深学细研地“知”。知之愈深,才能行之愈笃。要把新《条例》的学习作为自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新旧对照地学,逐字逐句地思,字斟句酌地悟,争做“业务通”“活字典”。其次要公道正派地“行”。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立身之本。要做到心怀至公、心直身正,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选拔干部,不存私心、不塞私货、不搞小圈子、不留自留地;要练就“望远镜”“显微镜”的识人本领,做到政策熟、程序熟、情况熟,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真正把干部识准辩清用好;要坚持原则,守牢底线,勇于担当,敢于反映实情,指出问题,抵制歪风、不当“和事佬”,不去“和稀泥”;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要严守程序,严明纪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
要抓住党员干部,做到对标践行。“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新《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同时明确答复了新时代“选什么人”。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参与者、推动者,又是实践者、受益者,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自己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内涵,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自觉遵守践行条例;要立足本职岗位,持续不断对标,明差距、知不足、补弱项,坚持学习不止、修身不止、实践不止、自律不止,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让自己真正达到新时期好干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