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三带头”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文章来源: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作者:郭沈娟 发布时间:2020-04-20 10:45 点击数: 字体: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文中指出赵开江案件暴露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政治觉悟不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飘浮等问题。赵开江除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同时被调离其奋斗多年的纪检监察系统,其结局让人唏嘘。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神圣职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执行者,党员队伍里的排头兵,如何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使中央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重在做到“三带头。”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政治。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更是政治机关,从事的是政治活动,执行的是政治任务,讲政治是首要的、第一位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纪律部队政治定位,自觉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注重从政治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政治效果处置问题线索和提出建议,做政治监督的“推动者”,党章党规党纪的“守护者”,政治生态环境的“护林员。”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守法纪。“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使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其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党规党纪的执行和落实。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在的改进作风、严于律己、拒腐防变等方面带头做表率,更要善于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思维和法律思维来工作,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特别是党章和监察法,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律和党纪条规作为辨别是非、解决问题的标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本领。面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党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殷切厚望,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真正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监督执纪问责的腰板才能硬、底气才能足。我们要以“全员学习培训”、“周五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将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相结合。在不断的学习提高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一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掌握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认识论;二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学世界形势和当今社会发生的新变化、新特点,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四学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和文明成果,从人类历史长河看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坚定对中国文化和中华文明的信心和信念。同时要敢于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坚决惩处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    李迎
【我要纠错】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