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皋县纪委岚皋县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0 14:21 点击数: 字体: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辅警周实索取执法对象财物问题。2020年7月,周实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忙减轻王某某酒驾处罚为由,多次向其索取财物共计24000元,性质恶劣。2021年8月,周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二、孟石岭镇丰景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代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9月,陈代炎在孟石岭镇丰景村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9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陈代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石门镇大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吉术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1年5月,陈吉术为其子超标准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100元。2021年6月,陈吉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

四、官元镇二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富志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6月,高富志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取礼金19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高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

以上通报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变相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甚至公然伸手向群众索取财物,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干部对党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省自警,时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春节是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节点”为“考点”,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积极倡导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节日病”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信马由缰、我行我素的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以严明的纪律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向好。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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